是的,我又開始打工了,以24歲的高齡。我的同事今年19歲。

為了賺錢貼補龐大的機票費〈感覺平常都是接醫藥費比較順〉,上ptt打工版丟了幾份履歷,最後就來到了漢神百貨賣年節糖果,檔期共23天,自此過著每日叫賣、吃巧克力、和隔壁櫃聊天、試吃各種產品、聊八卦、觀察人群等等族繁不及備載的生活。

反而來到的這份工作對人生另有新的啟發,尤其以“早該找份穩定工作”的年紀來說,我卻更想當個rolling stone。如果人不活在當下,又該待在何時呢?

說到這裡就好了,再下去也只是無謂的爭辯與“老了、沒錢就會後悔”的說教與反省。

目前為止,我還是想要走一步算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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