皺了的制服在舊衣堆裡,在洗衣機的渦流中褪去三年的光彩,連同胸前口袋上鮮紅色、一年年增長的年級槓也跟著無足輕重,五年來,它很安靜的被遺忘,成為口頭裡曾被提起的過往中,一個極有說服力的證據。

在週休二日還沒開始實施的時候,週六是便服日,但這天讓我很頭痛:我不知道要穿什麼。高一時的第一個週六,學姊一早穿了件長裙進教室,告訴我們她很抱歉,她自己穿的這麼漂亮,卻忘了告訴我們今天可以穿便服。週休二日開始前的每週六,現在的我,在怎麼也想不起來的記憶中,真實的忘了自己究竟都穿了些什麼上學,只有苦惱的感覺留了下來,即使是現在,想來都是大麻煩。

上週我很努力的在兩年前便打包好,結果因全家人都很懶,而遲遲沒有拿出去回收的舊衣袋中找到了高中制服上衣,帶著高中三年極少被熨燙過的皺折,與五年前被洗劑磨滅掉的塵埃,全白中透著淡淡的粉紅染劑,那是我媽的紅色衣服惹的禍。

我已經過了穿那上街的日子很久很久了,它應Angie的要求重見天日,拌著她提供的膝上十公分綠色短裙與大一號高跟鞋,我踏著不自然的步履行走在包廂裡與包廂外,凝神在裙子搖擺與腳步晃動間,說真的,我喜歡這樣的我,但這一直不是個讓我自在的樣貌。

在我身邊,不同的人在物換星移裡有著不同的姿態,她們偷穿高跟鞋、偷畫口紅,後來有了自己的化妝品,與永遠少一件的衣櫃和鞋櫃。她們用心打扮,穿著亮麗,頂著好看的髮型,總是得到讚美與注視的眼光。

她們對自己很滿意,而別人也對她們很滿意。我想這就是我和她們的不同。我的嗓門很大,孩子氣、沒有形象,食量很大,微胖〈可能對一些高標準的人來說,我是超胖〉;我穿著卡通T-shirt、能穿就好的牛仔褲與布希鞋,我不喜歡畫妝〈也不會化妝〉,不喜歡逛街,沒辦法穿高跟鞋走路,我很平凡,很拉塌。

我23歲,站在高中時的立足點,可是這世界有為屬於這年紀的女人該有的樣子訂立了規範,許多的應該與不應該,我無所適從,然後被歸類為“無法吸引男人”的類型。我知道渴望愛情會改變一個人,但如果你渴望愛情卻又不打扮,那就是在說笑話,而很多人真的會笑出來。

每一年裡的每個特定時刻,我希望有人陪,這些時候輪轉著,像hypomania的週期不定,但我放著自己時時刻刻拉塌。我也常自問我到底要的是什麼?有時就這麼想到絶境,懷疑自己討厭自己,然後亡羊補牢的做幾天刻板印象,然後弄巧成拙或失去動機的變回原來的樣貌,一個寫著“真面目”的標示。接著就是年復一年的單身。

有時我看著自己的belly〈單字現學現賣〉,心想:難道這塊肉就這麼討人厭嗎?縱使很少,但我曾上過妝,而且很喜歡那樣的妝容,可是不用等到卸掉,我已看到裡面的灰姑娘,她沒辦法區辨出床墊下的一顆豆子,那些存在本質裡的東西,根本就是一身的短暫華衣也無法隱藏的。她還是比較習慣臉上的黝黑膚觸與微微的痘巴和越來越多的痣。

昨晚十一點多,我帶著妞妞夜行東豐路的小巷子裡,穿著七分褲與布希鞋,恣意的由妞妞拉著我走著,我在巷口抬頭,看見整片灰黑色的天空在熄了大半燈火的建築物後,一顆星星拉長著五角光芒閃爍著。輕輕的吐了口氣,那一瞬間,我感到無比輕鬆。我穿著制服,搭上破損的Adidas外套,很像回到高中時,大家都一樣的星期一至五,不必費心衣著,不用擔心比較。

漸漸的我越想越多,其實我很懷念能被一直鼓勵著做自己、並以“自己的方式”保持自信的時候,我從沒想過花了大半輩子的時間在做自己,卻得重新費一番功夫與時間來學習喜歡自己。這真的不是那麼容易。我不能確定改變是否會比較好,也沒有把握對他人的眼光免疫,只能肯定的是,我就是最能讓我感到舒服的樣貌,一個我喜歡的樣貌,正學習著快樂的對自己說出:That's the way I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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