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從Kings House Hotel出發,預計終點在Fort William前的最後一個小鎮Kinlochleven,總長14公里。

因為不急著出門,早上也就順理成章的拖到了要九點半。最剛開始要先爬過一座山丘,也是West Highland Way裡海拔最高的一段〈其實也不過是550公尺〉。一路蜿蜒向上,天氣陰晴不定,有山雨欲來的姿態,低著頭默默走著,偶而一抬頭就會被山腳下如曲流般迤邐的公路所吸引而停下腳步。在要接近山頭時,一陣急雨落了下來,打在身上啪啪響,伸手接了把雨才發現落下來的是小小顆冰雹,凍的我沒有防護的雙手都要結冰了。導覽上說這座山丘的頂點有小石堆做標記,一路向上的過程中也數不清到底看到了多少石堆,所以我還是沒搞懂最高點到底在哪。


〈早上天氣濛濛的〉


〈天氣濛濛路也濛濛〉


〈公路像條河〉


〈典型的蘇格蘭天空〉


〈惱人的碎石路〉


〈目標是眼前的山丘〉


〈說到英國公路,車速非常之快,看看這路況,不快好像很對不起自己〉


〈慢慢的要上山了〉


〈路徑呈S型〉


〈接近山頂處,這頭下著冰雹,那頭天氣大晴〉


〈我喜歡高地的另一面向就是天氣的變化〉


〈以側邊的方式穿過這座山〉


〈過了座山,天氣變晴了〉


〈層層的山與雲〉


〈能走在這裡是幸福←前提是晴天的話〉


〈金黃色草原〉


〈發現了山腳下的村落身影〉



〈緩緩的下坡,之後有一段devil' s staircase,不好走的下坡石梯段〉


〈碎石下坡步步為營〉


〈即將抵達Kinlochleven〉


〈感動的要哭了,好大的城鎮阿,跟倫敦一樣大呢←誇示法〉


〈Kinlochleven鎮上〉

好啦,這下連冰雹都讓我給遇上了,當然詭譎的天氣無損我對這地方的喜愛,反而慶幸還是順利的走完了這一段,並且平平安安的回到了家。

回頭看在台灣的日子真的過很爽,很久沒有這樣一直走著,在上坡、下坡、山澗與蘚苔上。幾天前我一直沒辦法回答「為什麼我要一個人在這裡?」出於什麼樣的原因與驅力,我把自己的假期搞成了野地寂寞求生?

我在五個小時後抵達了Kinlochleven,並且害羞的打了在英國的第一通外語電話:請hostel工作人員讓我check in。時間還早的下午三點,安置好行李後就順手拿起相機,準備在這七天裡遇上第一個名副其實的“鎮”裡好好走走。過了Black Water上的橋,看到一個標示有瀑布的指標,轉了個彎我順著指標前進,在入口處的停車場我遇到了幾個老爺爺、老奶奶與一個背著帥氣單眼相機的中年大叔共四人,很快的我直往林間走,脫掉一身行李的感覺真的很棒。瀑布就在不遠處,遠遠的就聽到了嘩啦啦的流水聲回盪在山谷間。林間的路在過了座木橋後變的越來越濕滑與泥濘,我走著,來到了瀑布底,這比較像是座大的山澗。拍了幾張照後順著原路回去,我等不到剛剛經過的那四人,我想著這樣的路確實非常危險不好走,尤其其中一個老奶奶還撐著柺杖。

在走上橋時我遇到了獨行的單眼相機大叔,只有他一人走了下來,其他三人停留在中途可以透過繁密枝葉窺看瀑布水花的地方,我又和她們打了一次招呼,撐著柺杖的老奶奶問我:「Is it beautiful?」我那過少的英文辭彙沒辦法讓我回答:「還好,只是個稍有規模的山澗。」其實我沒辦法這麼回答的真正原因是因為她充滿皺紋的笑靨裡盡是羨慕與不能前往的遺憾,我沒辦法對那樣的臉龐給予令人失望的答覆。「Yes!」我說,然後在轉過身的那刻非常想哭。她沒有讓我特別想起了誰,只是透過了那句話解答了我在這裡的原因。

稍早我在停車場遇見她們時,我想年老了也該像她們這樣約了幾個伴就上路,即便拄著柺杖也要走。但就在與老奶奶道別的剎那,我忽然了解到很多地方只有年輕時、身體允許時才能到的了,否則即便成行了,也只能像老奶奶一樣進到了門口卻無法抵達目的地,只能從別人口中聽聞或由照片裡想像近在咫尺的美麗。都已經到了這裡了...。那樣真的很可惜,那樣帶著欣羨的語氣讓我在走回hostel的路上一直強忍著淚水...。

因為不想後悔,不想去思考“以後再來做”的問題,所以很固執的就出發了,有些事真的只有現在可以,不會有以後。一年前的我從沒能料想得到的就是一年後的此刻我在蘇格蘭高地裡的某個小鎮中的hostel,就著逐漸西下的日落餘暉書寫一樣。無論如何,我到了,用我自己的力量走我想走的路,不再去想可不可能或只在腦海裏勾勒著未來計畫。此刻我用著現在式,這一秒不會有遺憾。


〈瀑布〉


〈瀑布落下後成了金色顏料〉


〈鎮上教堂上的鳥兒〉


〈這裡有小學、中學與學院。高地裡的指標下都會加注有蘇格蘭蓋爾語〉


〈這個鎮上有郵局、銀行←當然是101的蘇格蘭皇家銀行、超市、學校、足球場...真是座落在山谷間的熱鬧小鎮〉

斜照進hostel廚房的夕陽太誘人,我停下筆又走了出去,晚上九點我在筆記本上寫了段本來要寄給某人的明信片內容,但後來還是選擇把這段文字做為自己的紀念。

今晚有了伴,和一個在倫敦從事金融業的女生,她除了稱讚我的手機收訊很好外,還問了我英文是在哪裡學的,「因為講的非常好!」哈哈,爽翻天了啦!她很猛,我到這裡走了七天,她只花了五天,然後會再用一天挑戰英國第一高峰Ben Nevis。當她跟她同事說她打算到West Highland Way度假時,大家都覺得她瘋了,所謂度假應該是高級飯店、奢華,怎麼會是在高地中的窮鄉僻壤裡不停的走?但這就是她喜歡的度假方式,雖然沒有hotel,但她有hostel!最後她還說她絕得在這種天氣裡待在野外搭帳篷的人才是真的瘋了!〈我想這是英式幽默!〉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pacif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